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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又一省发布P2P平台整改验收指引(134条细则)

来源:网贷之家 发布日期:2018-02-01 浏览:1364

1月30日,江西省日前下发《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下文简称整改验收指引),指引共分为134条。江西也成为“57号文”(即:去年12月,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发布之后,第三个发布P2P平台整改验收指引的省市。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江西省正常运营平台数为29家,12月江西省网贷成交量为18.86亿元,约占全国同期网贷成交量的0.84%,截至2017年12月底,江西省网贷贷款余额为37.75亿元,12月江西省的网贷综合收益率为10.02%,高于全国综合收益率,12月江西省平均借款期限为3.41个月,低于同期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

  曾报道,上海、深圳于今年1月先后发布了P2P平台整改验收指引。其中,上海发布的整改验收指引共计168条,深圳的整改验收指引共计106条。

  此次江西发布的P2P平台整改验收指引共计134条,内容与上海、深圳发布的整改验收指引大体一致,但也存在一些差别。如江西整改验收指引关于“未按规定实施客户资金存管”的内容,并未如上海市一样要求银行存管“账户属地化”。

  另据江西金融办近期发布的江西P2P平台备案登记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该意见稿亦为提及资金存管属地化要求。

  此外,在关于“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的问题类型中,江西整改验收指引提及“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违规开展业务合作(请列明合作的地方金融交易所及合作模式)”(与深圳的整改验收指引相同),上海整改验收指引则直接将平台“资产端对接各类金交所产品”列为违规项目。

  关于“违反利息、收费相关规定”的问题类型中,江西整改验收指引明确提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罚息或者其他费用等(不得超过年利率24%)”(亦与深圳的整改验收指引相同),上海整改验收指引则提及这些费用“之和一般不应超过银行信用卡逾期的罚息水平”。

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