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地方金融协会关于收取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金融局、省担保协会、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及本协会章程,协会按年度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开展的会员交流活动,组织各类培训会议,开展行业宣传,进行行业调查等。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责任感的体现,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同时也是广大会员能够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障,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发挥协会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现将2023年会费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征收对象及标准
普通单位会员每年度 5000 元;
理事单位会员每年度10000元;
副会长单位会员每年度30000元;
会长单位会员每年度50000元。
二、会费交纳时间
1.会费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次年1月1日。
2.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规定交纳。
3.会员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费交纳方式
请会员通过协会指定的银行帐户转帐交付,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全称及“会费”字样,缴费后,协会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四、会费管理
会员交纳的会费收入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规定统一入帐管理。协会经费收支保持高度透明,接受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的审计,并向各会员单位定期公布,接受监督。近年来,经济形势下行,各会员单位业务发展困难,为减轻各会员单位的负担,所以协会理事会决定今年会费减半征收,请各会员单位按通知意见执行。
1、 账户信息:
户名:南阳市地方金融协会
帐号:500059982900010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南阳科技支行
2、 办公地址:南阳市儒林星座B厅16楼
3、 联系电话:15937772288
4、 协会邮箱:nydbxh@163.com
附件:南阳市地方金融协会关于收取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pdf
南阳市地方金融协会
二0二三年六月十九日